员工上班期间冲泡奶粉时烫伤,被认定为工伤,公司提起上诉,但最终被法院驳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应认定为工伤,并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此次判决维护了员工的合法权益,也提醒了企业应切实关注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加强安全管理和培训,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据报道,在2017年12月26日的正常上班期间,刘某在冲泡奶粉时遭遇了不幸,当时,由于使用的玻璃杯突然炸裂,导致刘某下肢被滚烫的开水烫伤,经过医院的诊断,刘某的左下肢为Ⅱ度烫伤。
在随后的日子里,刘某向浦东人社局提出了工伤认定的申请,经过深入调查,相关部门认定刘某的情况符合工伤认定的标准。
在相关事件报道中的图片显示,刘某冲泡奶粉的场景发生在工作场所,且该行为可以视为在工作中满足正常生理需求的范畴,公司对此持有异议,认为刘某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并且烫伤是由于玻璃杯的质量问题导致的,与公司无关,不应认定为工伤。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刘某在上班时冲泡奶粉的行为并未超出工作中满足正常生理需要的范畴,且可以视为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的情形,浦东人社局依据调查的事实作出的工伤决定是合理且合法的。
公司提出的诉讼请求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而未被支持,其上诉也被法院驳回。
这起案例向我们清晰地表明,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工作场所内因满足正常生理需求而受到的意外伤害,应当被视为工伤,这一判决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合理,也提醒广大雇主应当关注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安全,确保他们在工作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