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养老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强制性、互济性和社会性)、企业年金(补充作用)、个人商业保险(储蓄性和商业性)、社会福利机构(重要组成部分)等多个方面。
我国养老保障制度有哪些
1、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养老保障体系的核心,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和社会性。
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公务员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2、企业年金
属于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状况为员工提供补充养老保险,提高退休员工的待遇。
3、个人商业保险
包括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个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购买。
4、社会福利机构
属于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老年人提供生活和医疗保障。
养老保险制度存在问题
我国属于典型的“未富先老”,人口老龄化速度快,加之历史因素等影响,养老保险制度虽已初步建立,但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尖锐,有些问题至今仍没有解决。
不同人群参加的养老保险制度类型也不同,比如,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从2005年以来已连续提高10次,目前每月为2000多元,而新农保的基础养老金只有55元;再如,有研究统计,2013年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是企业退休职工的1.8倍,机关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水平是企业退休职工的2.1倍。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但实际运行中,省级调剂的力度还不够,未充分发挥统筹共济的功能,大部分养老保险基金还处于分散统筹状态,造成地区间负担畸轻畸重,影响了制度的效率。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采取按人群设计、分部门管理、各地区实施的“单兵突进、重点突破”方式,出现了人群分割、地区分割、城乡分割的状况。
随着人员流动规模不断扩大,由于相关制度衔接不够、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原因,参保人员跨制度和跨地区流动仍有不少障碍。目前,全国进城务工农民数量已达2.69亿,约占总人口的1/5,因养老保险制度流动性差,他们参保积极性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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