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法》(PIPA)是一项旨在遏制侵犯版权和制假行为的法案。这项法案得到了好莱坞和音乐产业的支持,但也遭到了数字版权组织的抨击。
2011 年的《知识产权保护法》(PIPA)是一项旨在遏制侵犯版权和制假行为的法案。该法案于 2011 年 5 月提出,2012 年 1 月被搁置。这项法案得到了好莱坞和音乐产业的支持,但也遭到了数字版权组织的抨击,他们认为这项法案可能会为美国政府在没有正当程序的情况下关闭侵权网站铺平道路。
该法案的全称是《2011 年防止经济创新和知识产权盗窃法案》(Preventing Real Online Threats to Economic Creativity and Thef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Act of 2011)。2011 年的《保护知识产权法》也被称为 S. 968。
PIPA 将提供一种防止在线版权侵权的机制,允许美国司法部(DoJ)或版权持有者阻止访问涉嫌侵权内容的域名,包括社交网站和域名服务。
琵琶得到了广泛的支持。支持利益包括:
- 网上及印刷出版
- 娱乐产业
- 有线及卫星电视
- 电子和计算机软件公司
- 消费者团体和小型商业协会
- 警察和消防员工会
反对 PIPA 的利益包括:
- 信贷机构、金融公司和法律服务
- 网上计算服务供应商
- 人权组织
- 非营利组织
- 博物馆、图书馆和艺术画廊
- 学校和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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