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竞业限制 Non competition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若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支付违约金后,在竞业限制期内,企业要求劳动者继续承担竞业限制的义务,劳动者还是应当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竞业限制包括哪些方面?

一般涉及如下方面:

1、不加入与本企业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或其它经济实体;不得为竞争企业提供服务,如劳务服务、技术服务或其他服务等;

2、不得自营、委托他人经营与本企业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

3、不得劝说、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使本企业的人员离职;

4、不得劝说、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使本企业的客户、供应商或有实际或潜在 5 业务关系的个人、企业等终止或以其他方式改变与本企业的业务关系;

5、不得与本企业的客户和供应商发生商业接触等。

哪些情况下竞业限制是无效的?

协议主体错误

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企业一方,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即必须要有商业秘密的存在,这是实行竞业限制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并且协议的另一方必须是符合竞业限制适用条件的人员,如果不满足协议签订的主体条件很可能导致协议无效。

超过竞业限制的期限

《劳动法》第 24 条规定,竞业限制协议的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期限超过两年,则超出部分应当认定为无效。

不给劳动者补偿

用人单位让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就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的补偿。如果该竞业限制协议未约定补偿数额或者给付标准,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此事项协商,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给付补偿金,则该协议不对劳动者产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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