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只算了销售收入是不对的,而是应该根据应税凭证的性质如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证券交易等分别确定计税依据,纳税人需按具体应税凭证类型和金额,按规定税率计算缴纳。
印花税计税依据的详细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并非仅仅基于销售收入,而是根据应税凭证的性质分别确定。具体如下:
1、合同类应税凭证: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等,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例如,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购销金额,即交易货物或服务的金额。
2、产权转移书据: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如不动产买卖等(同样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3、营业账簿: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与销售收入无关。
4、证券交易: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即证券交易中买方与卖方实际成交的金额。
购买销售要交两次印花税吗
购买销售需要缴纳两次印花税,但却并非重复购税,原因如下:
1、购买时缴纳:购买商品或资产签订的购销合同,需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印花税。
2、销售时再次缴纳:转卖商品或资产签订的销售合同,同样需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印花税。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购销合同为应税凭证。同一应税凭证由两方或两方以上签订,各方需就所执份额全额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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