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上海00后因网评公司无效加班遭开除,不服裁决,将官司上诉至二审。
柳某,00后青年,自2019年5月始在上海一家信息科技公司任KA销售经理,合同至2027年,实行弹性工作制,月薪8000元加绩效。《员工手册》规定,员工擅自在社交媒体发布负面信息属严重违纪,可能导致解雇。
2022年6月,柳某回应称公司加班无补偿且管理层任务分配不合理,决策形式主义。这些批评性言论迅速吸引了公众注意。
公司发现柳某违反《员工手册》,视为严重违纪,于6月23日发布辞退通报。次日,公司正式通知柳某解除劳动关系,此前已获工会支持。
柳某对解雇决定不服,认为自己的言论属言论自由且已删除,未造成严重影响。他指责公司解雇行为不当,且公司加班文化违背和谐劳动关系原则,应受谴责。
柳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金,但未获支持,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为柳某言论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违反《员工手册》,且公司通知工会程序合法,解除合同无误。柳某上诉后,二审法院同样认定其言论构成严重违纪,公司解除合同合法,维持原判,驳回柳某上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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