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生茶加入止痛处方药,进行包装再度出售给消费者,这已经构成犯法了!在去年9月到12月份,田某顺通过他人介绍与周某宏相识,并委托周某宏生产一款具有止疼效果的养生茶,支付了41600元。
周某宏随后安排陆某华和周某森在贵州省长顺县某工业园区生产该养生茶颗粒。田某顺在收到养生茶颗粒后,将其送至昆明市官渡区某包装印刷厂进行包装。由于养生茶的止疼效果未达预期,陆某华和周某森在周某宏的指示下,向养生茶颗粒中添加了双氯芬酸钠成分,以增强其止疼效果。
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了相关养生茶成品和原料,并在448盒85袋成品及179.7kg原料中检出双氯芬酸钠成分,该成分是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生产中添加的。田某顺还以招收代理的方式向张某清出售了添加双氯芬酸钠的养生茶,并收取了18万元代理费。
针对该案件,日前在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了,法院审理认为,田某顺、周某宏、陆某华、周某森四人在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遂依法判处四人四到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如今被判刑,也是自找的,居然在养生茶里面添加处方药,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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