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听花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展示销售听花酒产品等业务,然而近日听花酒又被罚80万元。因为业务员在销售听花酒产品时,进行了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3月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听花贸易在销售听花酒过程中,存在违法宣传问题。北京听花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员向消费者宣传出示的“回春案例”,无法证明提供“案例”的真实性,也无法证明听花酒与案例所展示的宣传效果存在关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责令北京听花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罚款80万元。此前,ST春天子公司成都听花盛世贸易有限公司于今年5月在“听花酒”销售过程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违法宣传行为,并处以罚款1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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